劳务派遣吧(劳务派遣工作)

2022-11-28| 编辑: 佚名| 查看: 155 |原作者: 刘谷龙|来自: 衙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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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劳务派遣吧(劳务派遣工作),劳务派遣吧(劳务派遣工作)的详细内容:

  最近有一位之前找过打工网的工友问了我们小编的一个问题, 我相信这也是很多出门打工的朋友经常会疑惑的问题:劳务派遣吧相关问题, 劳务派遣工作相关问题, 带着这一个问题, 让专业的厚信小编告诉您原因。

关于劳务派遣

  您好!

  关于劳务派遣问题, 我和你说说, 

  劳务派遣实际上就是中介公司, 说白了就是骗子公司, 下文是我的亲身经历, 你自己看看吧:

  现在, 年龄稍大点干什么?一般干保安。 谁知道?现在廊坊各招聘均采取保安假、骗、可扣工资等等不同的手段。

  大家先看看:廊坊市新天地同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吧。这个公司在廊坊工业大学院里(西门), 4-804房间, 主办的有姓师的、石、佟等等, 他们到处招聘保安, 每人先去廊坊市医学会健源体检站(地址在廊坊市建设北路63号)体检, 每人缴纳55元。然后派到廊坊有关金融部门, 如:兴业、浦发、张家口银行、农行、交通行等等, 有8个小时的, 也有12个小时的, 黑、白制轮流值班。各行给的工资都好高, 月有2600元, 还有2800元的;可到实际发到保安手里只有1800元, 没有休息和节日, 更不说法定假了, 保安公司月每人扣除了保安工资800元, 他们一年可收入200多万元。

  看看廊坊市新天地保安公司多黑?夜班睡觉15分钟扣工资200元, 大厅里的保安不许坐,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办个上岗证还要80元等等。

  现在廊坊市新天地保安公司骗子+“刘文彩、周扒皮”。可扣工资, 欺压百姓, 廊坊市政府、廊坊市劳动局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也不管?查查他们的资质?谁为他们办理的?谁是他们的后台?他们供着谁?蒋介石?毛泽东?廊坊交通银行8月份还和他们签订合同吗?交通银行部门领导也应该深思深思?建议有关部门管管、抓抓, 为老百姓和受苦、受累的保安呐喊一声吧!

  让孩子们的爷爷----保安多活一天吧!

12345热线属于劳务派遣吧?他说的2800, 是扣保险前 还是后?有年终奖么?大概多少?男的干这个合适么?

  1.是劳务派遣性质, 毫无转正可能。

  2.2800是扣保险前, 在我们济南这还缴纳公积金也不错。

  3.年终奖有大概是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

  4.适合内心强大又不温不火的人干, 有时候有挺多无理取闹的, 男的说实话要干就干一番大事业, 不要干这种强奸人意志的工作, 有时候男人变的会毫无血型。

  本人的一点自我建议, 谨慎参考。

为什么企业要劳务派遣?

  其一, 弹性用工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弹性用工需求, 现在的用工成本是越来越高了, 但是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 为了满足需求, 企业在固定用工方式之外, 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弹性用工方式。弹性用工是固定用工的一种补充, 也是在经济形势不确定的大环境中的企业用工趋势。

  其二, 人员储备

  以前企业为了面对产品市场日益加快的变化形势, 常常采用人员储备措施, 因此在企业中总是存在一部分富余人员。自从有了劳务派遣机构以后, 对于不可预见性的生产波动引起的临时性的劳动力需求, 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满足需求。这样可以极大地降低人工成本。

  其三, 用工风险

  减少或规避风险能令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很多共享经济类企业想通过劳务派遣解决企业的用工风险问题。劳务派遣公司毕竟不是保险公司, 但劳务派遣公司有丰富的处理用工风险经验, 旭程可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严格的法律文本、合法的用工方式, 最大限度的帮助客户降低用工风险。

  其四, 争议风险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由于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者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应以劳务派遣企业为被申诉人, 实际用工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 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

  扩展资料

  国内各地劳务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 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 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 是一种局外角S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 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S的行为主体。

  首先, 有资格进行劳务派遣的机构.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作为劳务派遣机构, 介于劳务供需双方中间, 一方面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工人的需求, 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向用人单位及时选拔派遣所需的适用工人, 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 确保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相关责、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另一方面, 在对选定的人才实施人才派遣前, 要与被派遣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隶属关系, 确保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间相关的责、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就是劳务派遣机构有别于其他企业法人所经营的特殊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合同对求职者有什么影响?

  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用来打法律擦边球的工具!

  它的好处只是对用工单位的,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 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很多用工单位, 解除了员工的合同, 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 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 会出现劳务派遣泛滥的重要原因)

  第二, 是出于经济利益。国企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 其中有很重要的个措施就是“减员增效”, 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数和工资总额是有限制的, 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和国企的改革方向相悖, 而且也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 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 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 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 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 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 只要身份一模糊, 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 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 这真不是骗人的, 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 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 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 自然工作努力。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 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基本上是不闻不问, “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 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 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 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要是出了什么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 不敢得罪用工单位, 被派遣人员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 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 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 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 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 周而复始。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力, 实际上也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用工单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只要把他们集中安排在一些岗位上, 不要与正式员工出现混岗, 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他们得到的工资水平都要比正式员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方面以外, 劳务派遣员工还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比如:不列入升职的范围, 不能加入党团工会组织, 等等。你到百度的劳务派遣吧去看看吧, 这里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网友在倾诉他们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总之, 劳务派遣是对用工单位是极大的有利, 而这种好处都是建立在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之上。

  劳务派遣吧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 更多关于劳务派遣工作、劳务派遣吧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以上就是“劳务派遣吧(劳务派遣工作)”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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