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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优秀范文5篇)

2022-11-15| 编辑: 佚名| 查看: 274 |原作者: 叶清衣|来自: 衙媒网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优秀范文5篇),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优秀范文5篇)的详细内容:第一篇: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导语: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的学习使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 ...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优秀范文5篇),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优秀范文5篇)的详细内容:

第一篇: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导语: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的学习使我明白了很多, 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 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 在此谈谈心得体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欢迎大家阅读。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篇1

  转眼之间, 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 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个学期, 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 东台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 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或许这种认识是肤浅的。

  总有一种感觉, 理论的东西, 就像蒙娜丽莎, 你看着她的时候她不笑, 一转身她就笑了。

  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阴影里。

  起初对“法”的理解, 也一样。

  法理, 刚接触的时候, 觉得枯燥乏味, 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偏好感觉。

  法理, 也是理论。

  理论就是理论, 就是美, 没话说, 就是给人很多希望。

  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 还痴迷其中, 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 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了, 心也沉了下去了。

  我在想, 这是我的悲观, 还是现实的灰暗;是理论映衬的效果, 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任感?剪不断, 理还乱……于是, 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 慢慢领会!

  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 我在这里知道了: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适用……”

  对此, 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 进而简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

  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

  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 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

  有不妥之处, 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篇2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 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 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 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 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 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 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

  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 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 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 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 人无完人, 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

  因此, 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 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 让法律围绕着它, 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 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 安定性的价值;第二, 正义性的价值;第三, 合目的性的价值, 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

  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 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 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 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

  对于违反法律的人, 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

  法律只是一种手段, 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 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 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

  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 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

  信仰法律, 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

  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 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 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 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 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 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 既然难辨真伪, 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 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 其实不然。

  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 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

  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 哪里没有法律, 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 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

  (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 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 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 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 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 在这样的法律下, 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 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 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

  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

  没有法律的情况下, 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 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 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

  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

  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 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

  所以法律是必要的, 而且是有益的, 我们需要法律。

  没有法律, 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 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 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 是以刑为主, 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 刑罚的方式。

  而不是民法的方式, 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

  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 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

  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 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 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 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 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

  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 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

  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 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

  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这个是至重要的。

  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 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 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

  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 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 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

  我们为什么要维权, 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

  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

  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 我们的追求很多, 有真理、效率和正义, 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 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篇3

  大一, 大二时, 我将精力过多的投入到了英语当中。

  初次接触法理学, 实在是枯燥不堪, 加之所用教材为人大版孙国华编写, 阅读之后却不知所云, 后转入读张文显的法理学, 仍然有一些让我费解的地方。

  当时虽然对法理学稍感兴趣, 也是基于其与曾经喜欢的哲学有几分想像。

  偶尔在图书馆看几篇法理学的论文竟能投入进去, 便有学法理的意向。

  后逐渐接触一些部门法, 发现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知识之欠缺, 使我有重新拿起了法理学教材, 越来越明白法理之重要性, 也逐渐培养起学法理的兴趣。

  当我有心去读法理方面的著作之时, 却又不知该从何看起。

  在老师推荐书目中其中找了本最薄的《大陆法系》来读, 竟被书中所提到的“理性”, “民族主义”弄得一头雾水。

  偶尔看到梁慧星教授写到关于读书的建议, 意思大概是说如果读书过程中读了后文而忘记前文等于没读, 想想自己的读书经历郁闷了很久。

  读过《西方法律思想史》后, 自问有何收获, 只是初次了解法律如何在外国的土壤中成长, 偶遇经典之句, 联系现实社会, 慨叹智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抄录下来以备后用。

  仅此而已。

  后读《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 对博登海默用大量篇幅去介绍西方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表示不解, 书中总会引用一些原著的原话, 有些语言晦涩难懂, 我也总会再翻译成自己的话, 批注在书旁, 亦或写上自己的理解。

  如, 对诡辩派论者安堤弗认为“任何人只要违反自然法则就必定会受到惩罚。

  但是, 如果一个人违反国家的法律而为未被发现, 那么他就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丧失名誉。

  ”所以我对这句话的评价是:“诡辩派的思想总是具有创新性, 预见性, 超前意识颇强, 该句的价值在于放置在现今社会仍然适用。

  前一句中的自然法可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 符合发展观;而后句看似与现实不符, 却是对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的嘲弄”。

  这种读书方法固然可以让我对一些名家的观点记忆深刻, 阅读速度自然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偶遇几位研习法理学的师兄, 经其指点顿悟不少。

  时至大三, 总会对自己所读书之甚少而焦虑万分。

  但不管怎样, 这半年时间也是很有收获, 遂记下读书笔记, 以便学习交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 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第二篇: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 初次接触时, 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 发现其实并非如此, 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 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首先, 对于法理学, 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 在整个法学体系中, 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 同时也是基础知识, 如何谓法律关系, 何谓法律行为。

  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

  所以, 在我眼中, 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 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

  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 主要是因为:第一, 从表层讲, 学习法理学, 我们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

  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 对于这些, 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 而不用死记硬背。

  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 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 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 我们就有资本升级, 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

  第二, 从深层讲, 法理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

  剥开第一层, 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 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 剥开第二层, 再加以继续追问, 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 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 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 发散思维。

  最终, 我们会发现, 褪尽所有的束缚, 嗨, 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 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

  总之一句话, 对于法理学, 在学习时, 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 在思考运用时, 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感悟法学

  转眼间, 我已在法学院学习了一年, 一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

  一切都太快了, 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 咀嚼老师的语词, 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

  其实, 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法学, 谈感想的, 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 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法学的看法。

  记得有句谚语:承认自己的无知, 只表现一次无知;企图掩饰自己的无知, 就得表现几次无知。

  我不想掩饰什么, 所以我勇敢地写下了自己关于法学的粗浅的认识, 仅供大家参考。

  开始我的大学生活的是, 尊严与正义——大一时开设的法学导论。

  曹茂君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法学神秘的面纱。

  也毋宁说, 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 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突然在接触法学之前我对法学都有一个很大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 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

  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 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 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 是各种力量的均衡。

  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 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 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 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

  “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

  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

  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

  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 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相继开设的课程是民法、刑法, 这两门看起来和我们的实际生活如此贴近的部门法, 其实也并无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记得刑法课上, 我们就紧急避险是否过限而争得面红耳赤, 民法课上也为诉讼时效问题而苦恼郁闷。

  但是这都仅仅是暂时性的问题, 随着时间的增长, 知识储备不断的积累, 如今我们已经能够初步理解这两个部门法的精神内涵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大一暑假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 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在艰苦的环境下奔赴黄梅, 调查一种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民间刺绣工艺“黄梅挑花”, 从知识产权层面对其进行立法保护, 其实这也是一次法学学习的机会。

  学习知识产权法, 才知道知识产权制度不是简单地为了维护产权人的利益, 并以此激励创新;同时应该思考, 促进创新是否可以通过放低保护的门槛去实现知识的创新, 而确立此制度乃是平衡产权人、传播者, 以及使用者三者的利益, 并在此思路上促进文化的发展。

  尤其是在最基层的农村考察之后, 我们才明白, 在普通的农民眼里法律不是维权的手段而被视为统治的手段, 在基层领导干部眼里, 法律也仅仅是挂在嘴边的口号, 没有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

  身为一个法学学子, 我也就更加体会到法学发展的重要性和法律普及的紧迫性。

  至此, 简单地描述了自己在学习法学的所感, 基本上能够反映我心里状态的变化过程。

  在这里我就当作是自勉,“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无论法学之路有多么艰难, 我也决意走下去, 因为选择了远方, 就要风雨兼程。

  在这里我就当作是自勉,“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无论法学之路有多么艰难, 我也决意走下去, 因为选择了远方, 就要风雨兼程。

  浅谈社会法学学习心得感想

  ---我心中的“社会法学”

  我想用“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来形容我学习社会法学的过程无疑是再合适也不过的了。

  初次接触社会法学时, 感觉一片茫然, 因为在大学前两年的专业学习中, 我所学习的都是专门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包含内容比较简单的法律规范, 还没有碰到过像社会法学这样体系如此庞大、内容如此繁杂的法律部门, 因此开始学习起来千头万绪,不知从何下手。

  到目前为止, 我们学习社会法学已经快三个月了, 虽然时间不长, 但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也深有感触, 我觉得我们在学习社会法学时主要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 对社会法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从总体上来说, 社会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与历史悠久的民法、刑法相比, 社会法学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够成熟, 其不如民法与人们的财产利益密切相关, 也不如刑法是社会道德的最后防线, 因此, 在现实生活中, 特别是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 大家往往对社会法学的重视不够, 认为其可有可无, 学好学坏无所谓, 在实际中接触的案件也不多, 我们学习时也会对其进行忽视, 没有下力气认真去学, 囫囵吞枣, 并没有领会到社会法学的精髓。

  其次, 社会法学体系庞大, 内容繁杂。

  社会法学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产物,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 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社会问题复杂多样,人口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环境资源问题等等日益突出, 与之对应而产生的社会法学规范也纷繁众多, 百花齐放, 产生了《就业促进法》, 《人口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律, 这些法律不仅数量多而且调整的对象各不相同, 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

  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虽然表明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法制社会日益健全, 但同时也为我们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如此众多的法律让我们应接不暇, 感觉所学的知识非常混乱, 很难架构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进而掌握不了这门法学的精义和要旨。

  鉴于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这两个问题, 如果不加以克服, 势必会影响社会法学整体的学习情况, 因此, 在慢慢地摸索中, 我总结了以下两条学习心得: 第一,端正学习态度, 要充分重视学习社会法学的重要性, 社会法学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它关系到我国各项重大的基本政策, 如: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 这些政策涉及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因此, 其社会应用非常广泛。

  要学好社会法学, 只有在思想上加以重视, 才能在实际行动中予以贯彻落实。

  第二,虽然社会法学具体规范比较复杂, 但我们只要把握住它的核心及内涵:“解决社会问题”, 再从社会生活实际出发, 寻求立法的宗旨和本意, 并且在整个体系上予以类型化, 如把社会法分为人口类、社会保障类、就业类等等, 以类为分支进行整体把握, 就能对整个社会法学体系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学习中, 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 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只要我们不气不馁, 用心探索, 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 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 进而进行深入研究, 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

第三篇:法理学学习

  1。

  兴趣, 关注世俗生活是法学家的本性 2。

  信心, 舍我其谁

  实的:

  1。

  遵循规律:从概念到命题, 再到推理, 基础不能偏废。

  2。

  在研读教材的时候, 要自觉地将某一章, 某一节看作是一道论述题, 思路很重要

  3。

  前后贯通, 自己给自己出题, 要有自己的一套思维模式

  4。

  对于考试的案例分析, 在于理解法条, 而不是题海。

  补丁:5.在研读教材的时候, 首先应该将目录记熟,再展开,要记住树式记忆比链式记忆可靠的多

  6.在看材料的时候,要注意积累素材,例如法言法语,诸如:惟其如此,题中应有之义,与...无涉,排除...的适用,基于...的区别,究其原因 etc.还有法谚, 诸如:生效的合同是有效的法律etc 7.答专业课论述题的心得:

  (1)细化, 分类

  (2)一正一反, 辨证

  (3)追本溯源

  (4)由大到小(框架大, 内容少)

  (5)由小到大(容易跑题, 少用)

  8。

  对于像我这般另起炉灶的同志来说, 我以为研读教材的顺序应为:法律思想史--民法学--法理学--商法, 经济法, 国际私法--诉讼法, 宪法, 行政法。

  9。

  上升到基本原则:对于考研来说, 形式比内容重要, 思路比创新重要 1 偶的经验是一门一门清, 以科目为中心, 而不是以书为中心, 如果一门有几本参考书的话, 就把相关的内容归纳到各个问题下去, 毕竟考时出的是一道道的题, 而不是先说考什么书。

  参考书看完再看人大复印资料加深理解。

  老师的文章能找到很好, 要不也不用太费心, 学起来很快的, 毕竟不是专业综合课要求又要低了点。

  现在英语花一两个月把单词背十来遍,有印象就好.同时决定报考的学校,找往年试题,参考书.专业课一门一门清.打好英语与专业的基础.专业如何学我贴一篇旧贴吧,就不再写一遍了.先不要想考试的事情,把行政法的框架理出来.用那种活页的本子, 首先以参考书为参照,按自已对行政法的理解有逻辑地分章节做笔记.要分章节,每节一页,别省纸,因为以后还要填的,在每一节中按问题列.理完后猛看人大复印资料和观点集成的书,把涉及的和教材讨论范围相关的问题一一思考与再归纳到相关章节的笔记中去.理完后再背背,把所有问题题目抄出来,看题目自言自语.你会感到行政法学没什么是你不懂的,至少是理论方面(这种感觉半真半假,但还是蛮好的).有一点是要说的,就是重要的是自已的理解与观点,要再思考.特别是如平衡论与控权论,国家赔偿的理论基础等基本问题要想一想,不在于考不考,而在于什么问题都和这个有关.若你碰到一题不大好讲的,就从基础讲起好了.还有就是你笔记的体系要是经过你加工的,逻辑可以不照书来,碰到书上讲得很垃圾时,要知道他的大意,但更要有自我的观点,因为书往往是几个人写的,你答题再把垃圾倒回去别的老师不一定爱要.,补充三点: 1 如果你们学校的题比较死板,不超出书本,你要确保的是把指定的书熟读5遍以上,当然不是要你读他的文字,而是读他的观点,翻到某一节时,你要知道他说的是什么问题,书中的观点又是什么.活页本用那种大的,政治书那么大,笔用圆珠笔,细的,这样题目用黑的写,论述用蓝的写,写出来工整.笔记工整很重要,涂掉用修正液.这些作风会影响考试时你答题的卷面,也会影响你学习的精神状态.以上是指一般情况,特别是出题比较活的.如果较严格的按书出,那背得精比理解得深更重要.请按具体情况采取应对措施.民间说法:

  参加多年考研阅卷 大学老师披露惊人真相

  4月25日的《南方周末》上, 刊登了一位重点中学教师的《高考作文阅卷手记》, 文章介绍说, 考生们辛辛苦苦写出来的高考作文, 往往在90秒之内就被“判定死生”, 阅卷老师“刮风”一般地改卷, “既能让明珠暗投, 也能让鱼目混珠”。

  这篇文章刊出后, 迅速被各大网站转载, 人们的反应, 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我很难想象, 那些经历过高考和即将经历高考的学子们, 连同他们的家长, 是以怎样的心情面对这篇文章的。

  然而作为一名大学教师, 我却对这篇文章所描述的一切没有半点惊奇之感。

  因为, 我连续十年参加了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试卷的阅卷工作, 我的所见所闻早已让我见怪不怪。

  阅卷简直是“翻卷”

  考研政治试卷, 一般包括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等题型, 其中论述题的打分尺度最灵活, 甚至比高考作文的打分还要灵活。

  这不仅因为考研办公室提供的答案是“参考答案”, 而且因为观点的表达本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只要考生能够自圆其说, 就不能判错, 就可以给分。

  然而, “灵活性”往往意味着“模糊性”, 也就意味着, 只要阅卷老师打的分数不是太离谱, 就不能算批阅差错。

  打分尺度的模糊性给那些缺乏责任心的老师快速阅卷提供了方便, 使得他们可以毫无忌惮地瞎打分。

  比如, 一道满分15分的论述题, 假定某位考生应该得到12分, 有可能被阅卷老师随手打上8分;反之, 如果某位考生答得文不对题, 按道理应该给零分(至多给1、2分的“辛苦分”), 却也可能因为他写满了卷面, 而被阅卷老师随手给到7、8分之多。

  考生的答案千奇百怪, 有的甚至非常搞笑。

  有这样一位考生, 我估计他是实在答不出来, 又无事可做, 他在一道论述题后面写了篇小散文, 在另一道论述题后面给阅卷老师写了封信。

  阅卷老师根本没看他写的是什么, 便随手给了两个10分。

  后来幸亏被复查组发现, 才纠正过来。

  多数阅卷小组会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 分工协作。

  流水作业在提高效率的同时, 也迫使每位阅卷教师必须尽量提高速度以避免“掉队”, 你追我赶, 整体阅卷速度必然越来越快。

  我可以毫无夸张地说, 很多批阅论述题的老师, 几乎在眼睛瞄上答案的同时, 手下的分数就已经给出, 连考生写了些什么都没看清楚, 便匆匆地一翻而过。

  我见过最快的论述题阅卷速度, 是10分钟一包。

  每包有25份卷子, 每份卷子有两道论述题, 算下来, 平均每道论述题花费的时间只有12秒, 这其中还包括翻卷子、记分、签名的时间(答题处和卷子首页各记分、签名一次), 真正用来阅读考生答案的时间有多少, 读者们大约可以想象。

  考研阅卷在很多老师那里, 就是不停地翻卷子、打分、签名, 完全是机械劳作, 根本不用动脑子。

  有些老师说, 这哪里是阅卷, 干脆叫“翻卷”或许更贴切些。

  试卷多 阅卷时间紧

  一定有读者会说, 阅卷老师这样做, 太不负责任了, 也太不道德了。

  不得不承认, 有些阅卷老师确实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有些教师是被强行派来阅卷的, 有些教师无非是想来混点阅卷费, 得过且过, 悠哉悠哉。

  然而, 阅卷老师的责任心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试卷多、阅卷时间紧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另一方面原因, 也是根本性原因。

  每年的考研阅卷工作, 大多安排在春节过后、高校即将开学这个“空档”里, 只有4、5天时间, 限时完成。

  大多数老师的阅卷速度不可谓不快, 但就是如此高速度, 阅卷老师也要经常加班加点才能按照完成任务。

  放弃中午的休息不算, 有时候晚上也要加班到深夜, 第二天还要很早起床往阅卷地点赶。

  虽然每个阅卷教师都明白, 如此快速地、甚至不负责任地胡乱打分, 会铸成很多“冤假错案”, 对考生不公平, 也是对教育不负责任, 但有时候又确实感到力不从心。

  批阅考卷, 尤其采取流水作业方式批阅考卷, 是非常辛苦的, 没参加过这种集中阅卷工作的人可能很难体会。

  精力再好的年轻人, 也经常感到腰酸背疼, 两睛发愣, 头脑麻木, 累跨、病倒的中老年教师几乎每年都有。

  考研阅卷正值寒冬, 没有空调, 也没有暖气, 不少老师阅卷回去后手就生冻疮。

  但是, 阅卷工作的报酬却很低廉, 至少和阅卷老师付出的艰苦劳动不相称。

  有些阅卷老师说, 如果认真负责地批阅每份试卷的每一道题, 不仅无法按时完成任务, 而且所得到的报酬和所付出的劳动就更加不相称了。

  几个建议

  试卷批阅工作是考试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尤其像高考、考研这样重要的升学考试, 考生的高分数, 可能在阅卷老师指间的抖动中毁于一旦, 考生的前途和命运, 往往就取决于阅卷老师随手的大笔一挥。

  所以, 把握好升学考试阅卷工作这道“关口”, 关系到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 也关系到教育发展的大局。

  解决阅卷工作中的问题, 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但我认为, 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延长阅卷时间。

  像考研阅卷, 完全可以延长为一周或者更长时间, 延迟考研成绩公布时间并不影响研究生录取工作。

  即使是高考阅卷工作, 也不必顾及发榜和录取时间而压缩阅卷时间, 即使推迟新生报到时间, 也总比阅卷工作存在大量“冤假错案”好些。

  二是提高阅卷报酬, 并可以考虑将目前按阅卷份数计酬, 改为按阅卷时间计酬。

  三是增加复查小组的人手, 并根据各阅卷小组差错率的多少, 奖优惩劣。

  目前复查小组一般由参与考研阅卷工作的院校各派一名教师组成, 每个复查小组成员负责抽查一个阅卷小组的已阅试卷。

  一个人的时间精力很有限, 复查人员只能抽查极少一部分试卷, 而且复查目标大多集中在选择题上。

  这不仅无法大面积“纠错”, 而且让那些不负责任的阅卷老师变得无所忌惮。

  四是对阅卷教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按照规定, 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工作的老师, 必须具备讲师以上的资历, 但是这个规定目前并没有很好地执行。

  有些院校为了保证阅卷速度, 特意派一些资历不够的年轻教师参加阅卷, 有些院校竟然派那些没有从事过政治理论教学, 甚至其工作性质和“政治”二字毫无关系的人员来批阅研究生政治考卷。

  让这样的人阅卷打分, 即使他再谨慎、再认真, 也很难保证不出差错。

  我参加过考研政治辅导工作, 也参加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监考工作, 我深知每份考卷都寄托着一位考生的深造梦, 都凝聚着一位考生的深切渴望和辛勤汗水。

  我也知道在大多数考生眼里, 研究生入学考试还是相当严格公正的, 是在现实条件下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的最佳可选方式, 他们相信, 只要刻苦复习、认真迎考, 在这种“硬碰硬”的考试中发挥理想, 就能得到高分数, 如愿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多次在监考时看到, 一些考生认真涂改论述题答案里的一个标点符号的情景。

  所以, 每当我坐在阅卷现场耳听哗啦啦的翻卷声时, 就感到特别的不安和愧疚——为我给出的每一个分数而忐忑不安, 为那些不负责任的老师感到愧疚。

  现在我将考研阅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来, 意在提示教育主管部门了解这些问题, 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晏扬)

  官方说法:

  按教育部规定, 全国统考科目的评阅工作由招生单位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办统一组织, 业务课试卷则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主阅。

  统一阅卷, 通常是按照学科成立阅卷组, 从各高校抽调骨干教师集中封闭阅卷。

  阅卷时间一般安排在春节过后, 通常十天即完成。

  然后有相当一段进行后期的核查、汇总、数据分析等工作, 因此要到3月中旬以后才将成绩送达招生单位。

  各招生单位的自行阅卷工作与统一阅卷同步。

  由于省却了大量后期工作, 因此成绩的发布往往要早一些。

  政治阅卷。

  客观题不谈。

  主观题包括辨析题和材料题, 阅卷时根据标准答案实行“踩点给分”。

  由于阅卷老师每天要判阅近千份试卷, 因此对答案基本上只看个大概或找找要点, 或只看各段主题句。

  这就要求答案尽量言简意赅, 关键意思突出, 不要罗嗦话一大堆, 把许多不相干的东西堆上去, 以至于淹没了得分点。

  如果对一些基本原理吃不准, 最好不用, 否则一旦用错, 很可能起相反效果。

  英语阅卷。

  英语客观题占分值的80%, 全部使用机读卡自动阅卷。

  主观题实行人工阅卷。

  作文评分标准表面上很细, 包括主题、句式、语法、拼写、卷面等多项指标。

  但实际上, 阅卷教师平均每天要判800多份考卷, 因此只能浏览一下, 看个大概, 主要也是看各段主题句。

  所以尽管形式比较呆板, 最好还是把主题句放在段首, 在分析问题展开论点时最好用Firstly,Secondly,Finally等来标志一下, 免行老师看多了头发昏, 眼发花, 胡乱给一个分数。

  数学阅卷。

  数学阅卷工作重点在解答题上, 一般实行“按步给分”。

  一些关键步骤的分值较高。

  因此, 即使你不能最终解出正确答案, 也应该尽量展开几步, 争取多得几分。

  阅卷工作实行比较严格的复核制度, 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重大错误。

  成绩公布后, 如果考生对某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怀疑, 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经招生单位办公室审查同意, 由专家负责复查, 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的成绩, 更不能直接查阅试卷。

  我所能想到的对策:

  1)答题要条理化, 一定要给阅卷老师感官上的愉悦

  2)关键词一定要有, 要全。

  就象大腕里说的, 什么三个代表, 与时具进全给他填上

  3)原理明确, 论述充分, 也就是常说的宁滥勿缺。

  原理一半分, 发挥一半分, 字数到了也差不多了吧。

  4)用语上也要尽量文绉绉的, 千万不能出现大白话

  5)再有就是祈祷了

  欢迎大家讨论, 补充!!

  野猪

  高级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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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2-11-24

  发表于 2003-01-06 20:24:38

  有人泄气么?别啊。

  对那些高手可能是个坏消息, 但对绝大多数人是个好消息。

  这样改题法为大多数考生及格提供了机会, 因为知识提高是很难的, 但答题方法是很快可以掌握的。

  这样改卷大体上还是公平的, 老师专改一两题, 大致看一下就能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改英语作文大家都知道是这样的, 那么政治也一样。

  又好多人关心作文如何写, 其实政治也一样需要关心。

  偶的意见如下:

  A 字迹工整, 卷面漂亮, 这是第一要务, 最好别用粗笔写。

  一笔一画写清了, 好认为上。

  B 结构完整, 一二三四, 1234写排好队。

  总分总三段论精楚, 最后的意义表态什么的写

  齐。

  答案尽量言简意赅, 关键意思突出。

  让老师想看不到都难。

  C 写满, 重在点全。

  但切记要把精华部分摆显眼了。

  对费话只有一个态度“你死后面

  去”。

  也切不能因为写满而影响卷面。

  D 用书上或中央文件上的话, 说费话时也要用流行的切口, 什么“日月神教泽被苍生”

  “神龙教主寿与天齐”之类, 让老师读来亲切。

  E 写费话时也不是乱写, 最不能同意反复。

  要展开辩证法, 正反看, 两点重点讲, 联系历

  史讲, 联系国情讲, 联系三个代表讲。

  总之要让老师感到这些虽然是垃圾, 但或者是有

  观点的垃圾, 或者是真理, 让他心虚, 不敢打得太低(谁让他偷懒)。

  还有写这些时最

  好用小ABCD,要不你团在一起人家不知道这虽是一陀屎, 居然也是一层一层的。

  F 没把握的不要明说, 不要被人一眼看出来你的意思, 要让人感觉你应该说的是这个。

  是不是复杂啊, 简单说吧就是三原则:

  A 给他好感

  B 你懂时不能让他没看到

  C 你不懂时不能让他知道你不懂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02年法学法律硕士考研复习指南》的第一部分——报考与应试技巧, 对报考法学和法律硕士的考生具有极高的指导价值.作者简介: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现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等职。

  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经济法》、《经济法概论》《经济法律通论》、《应用经济法教程》等十余部。

  二、复习技巧

  复习是应试的基础, 是研考成功的根本保障。

  一切应试技巧都是建立在认真复习、全面掌握有关知识的基础之上, 离开全面、认真、深入、细致的复习, 一切应试技巧都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可以说扎实复习、吃透教材是最根本的应试技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考生必须明确这一点, 踏踏实实搞好复习, 不可怀侥幸心理, 到考场上去碰运气, 这是我们想特别强调的一点。

  在复习中也有很多技巧, 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找准教材、认真复习

  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 也是答题的基本依据, 复习时应以教材为根本, 全面、牢固地掌握教材内容, 不可本末倒置, 以复习资料、模拟试题之类的东西为主, 任何复习资料都应当以教材为准, 围绕教材内容而展开, 并且无法替代教材, 这是复习时首先应明确的问题。

  明确教材的重要性之后, 还应当明确使用什么教材。

  选择教材由以下三个标准确定。

  (1)准确。

  所谓“准确”是指该教材为报考院校所指定的教材, 或是有关导师主编、参与编写的教材, 或是该院校学生使用的教材。

  例如, 报考非在职法律硕士的考生应使用指定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该书为全国各院校各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指定教材, 是命题和答题的依据, 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1999年11月出版, 主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

  报考在职法律硕士的考生应使用指定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教程》, 该书为全国各院校各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指定教材, 是命题和答题的依据, 由法律出版社于2000年5月出版, 主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

  因为考题的范围、考查的内容、重点、有关问题的观点都与指定教材密切相关, 所以使用教材一定要准确, 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成绩喜人, 特别是在跨专业、时间紧的情况下, 找准教材尤为重要。

  (2)新颖。

  中国当前的法制建设正处于迅猛发展时期, 几乎年年都有几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 教材更新非常快, 考生应密切注意新教材的出版, 尽可能以新教材作为复习、答题的依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 大多数法学教材都已修订, 并有一大批新教材面世, 所以考生一定选择新法规颁布之后出版的教材, 尽可能不使用1993年1月1日前出版的教材, 如刑事诉讼法学应使用l996年3月17日以后出版的教材, 刑法学应使用1997年3月14日以后出版的教材。

  (3)权威。

  目前法学教材多如牛毛, 选择教材时一定注意其权威性。

  对于考综合课, 一般说来复习一本指定教材和有关法规即可, 但对于考专业课, 仅仅复习指定教材还不够, 还应当再看一至两本权威性的教材, 以扩大知识面、开阔思路。

  一般说来, 被确定为“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的教材, 以及几家重点法律院校出版社出版的本科教材, 是同类教材的佼佼者。

  另外, 1999年以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组织出版了“2l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共14本, 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组织出版了“面向2l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共14本, 考生应以此为复习重点。

  在此再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家教委确定的六个重点学科, 供大家参考。

  法理学:北京大学;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武汉大学3国际公法:北京大学。

  另外, 博士点的设立是一个学校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 中国目前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39个, 分布情况是:中国人民大学7个, 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北京大学7个, 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5个, 即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中国政法大学5个,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武汉大学5个, 即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西南政法大学4个, 即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吉林大学2个, 即法学理论、刑法学;清华大学1个, 即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华东政法学院1个, 即国际法学;厦门大学1个, 即法学;山东大学1个, 即法学理论。

  2.阅读学术刊物、报纸, 扩大知识面

  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同于自学考试、大学的期末考试, 它不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 还要求考生有广阔的知识面, 关注国内国际重大时事, 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这类题目大多以论述题的形式出现, 所占比重相当大, 一般为20%到50%, 考生不可忽视, 在分数上拉开距离的往往就是在这个方面。

  如中国人民大学1995年经济法学的论述题为“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宪法学论述题为“论宪法与人权的关系”, 法理学的论述题为“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等。

  这些题目不仅要求考生有扎实的基本功, 灵活的应变能力, 还要求考生必须关注国内国际时事, 善于观察、勤于思考, 具有广阔的知识面。

  研考复习虽然紧张, 但考生不能仅仅满足于复习一本教材, 专业课最好复习两本至三本教材, 同时抽出时间阅读一些学术刊物、报纸, 关注国内改革和国际局势, 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高分。

  2001年的头等大事是中国将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考生必须注意与此有关的问题, 如“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加人世贸组织对民商法、经济法的影响”等。

  另外, 今年是建党80周年, 对于依法治国与加强党的领导, 法与政策的关系等问题, 考生也应注意。

  我们建议大家读读下列刊物和报纸:《人民日报》、《半月谈》、《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学家》等, 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纂的“法学复印资料系列”。

  3.了解最新学术动态, 关注法学重点、热点问题

  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 特别是简答题和论述题, 多数与法学重点、热点问题有关, 这些题目的分值又相当大, 因此考生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般说来, 法学重点、热点问题与国内国际重大时事, 法律的制定、实施、修改, 国内改革实践有密切联系, 考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学术刊物、报纸等途径予以了解。

  如香港、澳门回归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影响, 《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的必然性、重要性和局限性, 依法治国, 制定统一合同法、反垄断法、证券法、价格法、物权法的必要性,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等, 都是2002年研考的热点问题, 考生应当留意。

  ’

  4.了解有关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

  导师所出的试题大多与其研究方向及研究重点有关, 尤其是论述题更是如此。

  考生如果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 就可能推测出命题倾向, 甚至可猜出某些试题, 及早做好充分准备, 考试时便可游刃有余、稳操胜券。

  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的最好方法是查阅其所发表的论文、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著作等。

  5.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相结合 综合课的考题一般都比较浅显, 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是否理解掌握, 一般而言复习一本指定教材或权威教材、记熟有关法规即可, 无需深究。

  但对于专业课的考试这样还是不够的, 因为专业课的试题中基础题一般占50%至70%, 而提高题占30%至50%所以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应当把全面复习和重点复习结合起来, 做到二者兼顾, 而不是顾此失被。

  所谓“全面复习”是指考生在复习专业课时应对教材的内容全面掌握, 不能凭主观感觉猜测哪些内容考、哪些内容不考。

  复习时应持的正确态度是全面复习, 全面掌握, 把握基本概念、基础知识, 建立起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用全面、整体的观念看待每一个知识点, 这样才能融会贯通, 全面、准确、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内容。

  研考试题覆盖面较宽, 不仅考查重点、热点, 还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识点, 考生务必全面复习。

  所谓“重点复习”是指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对重要的概念、理论更多地投入时间和精力, 力求熟练掌握, 并能灵活运用, 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 不分主次轻重。

  重点内容是研考的主要考查对象, 并且所占分值极高, 投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是应当的, 也是值得的。

  本书第二编的“应试要点”将每个学科的基本知识点逐一列出, 而“重点、热点分析”则是探讨该学科重点理论问题和近年的热点问题, 希望能引起考生足够的重视。

  总之, 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同等重要, 缺一不可, 全面复习是重点复习的基础, 重点复习是全面复习的深化, 二者是“广”与“精”的关系, 必须妥善处理, 不可取此舍彼。

  6.认真分析历年试题

  分析报考院校及专业历年的试题意义非凡。

  因为各院校各专业的试题往往具有自己的特点, 认真分析历年试题, 做好总结, 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 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 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重要作用。

  分析试题主要应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 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 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

  考生根据这些特点, 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 其效果一定颇佳。

  现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试题分析为例, 向考生具体介绍一下如何分析试卷。

  (1)题型。

  人大经济法学试题的题型较为固定, 有三种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

  (2)分数比重。

  名词解释:30分, 简答题:30分, 试述题:40分。

  (3)题量:名词解释:一般为6至10个, 简答题:3个, 论述题:2个。

  (4)命题风格:注重基础知识, 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5)考查重点。

  名词解释:涉及面广, 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广度3简答题:主要考查考生对重要知识点和新法规的掌握;论述题:一般一题为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 另一题为理论联系实际问题, 考查考生对重要理论的理解和运用。

  (6)复习对策。

  全面复习, 对次要内容掌握基本概念即可;熟记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牢固掌握重要知识点;对基础理论的主要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关注国内改革大事, 以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对判断、案例分析之类的题型无需准备。

  7.熟记法律条文

  法律与法学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法律条文常常是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项重要考查内容, 不仅综合课的试题如此, 专业课的试题也不例外;不仅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 而且简答题, 有时甚至是论述题也是如此。

  因此考生对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 必须牢固掌握, 对主要内容应达到熟记成诵的地步。

  纵观各院校历年试题, 应用法学中几乎每年都有题目直接考查新法律、法规, 希望考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8.有针对性地练习

  考生对教材及相关材料复习二至三遍后, 可以针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的试题特点, 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

  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既可以检查自己复习的效果, 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 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 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还可以增长“实战”经验, 到考场上就会感到轻松自如、尽情发挥了。

  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 最佳方式是模拟考试, 做有关院校历年的试题, 然后进行评分, 总结得失。

  9.针对重点、热点问题写出小论文

  简答题和论述题是研考中常见的题型, 一般分值比重很大, 对考生的成绩起决定性作用, 也是检查考生的知识和能力的主要题型, 同时还是难度最大的题型。

  简答题和论述题常与专业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有关, 因此考生应留意本专业中的重点、热点问题, 并写出小论文, 做好充分准备, 一旦考试时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 你定会信心倍增, 轻松自如, 其结果一定令人惊喜。

  到了复习的最后阶段, 压几道题, 认真做一做, 是很有益处的, 备而不考远远胜过考而不备。

  摘自 考研加油站

  ※ 来源:考研论坛 bbs.kaoy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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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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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ID 348915 精华 126 积分 4567 帖子 1682 威望 5273 K币-180 元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2-11-24 90楼 发表于 2003-7-2 13: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Re:老江湖学习经验 民事诉讼法应试技巧

  (一)关于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及各高校试题特点的概要分析 民事诉讼法学在法学考研中应算得上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 几乎在各高校研究生法学招生考试中都占有一席之地。

  对于法学考生来说掌握民事诉讼法这门学科对研究生考试是非常重要的。

  从各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民事诉讼法专业考试和综合考试的出题方式来说, 无非包括这几种: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个别院校也出一些填空题、选择题和判断题。

  从这些出题方式来说, 总体上是以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为主要的内容。

  如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基本上都是教材上现成的东西, 即使是论述题有许多也能在教材上找到现成的答案, 当然, 对这些题目的回答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 还需扩展一下知识面, 才会得到更令人满意的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内容较多, 要求考生能够全面地掌握, 但在做到全面的同时, 应该注意重点内容。

  在本书民事诉讼法学中, 前面对于重点内容已有所分析, 但限于本书的篇幅, 对于教材上还有不少重点没有照搬到本书中, 考生应该引起充分的注意。

  本书所列的重点只是个别的, 其目的是为了帮助考生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些重点内容, 扩展思路, 对于那些准备报考考研试题理论性更强的学校更有帮助些, 例如:本书中关于当事人制度中的重点内容只讲了当事人的界定, 第三人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美国的集团诉讼。

  但是对于考生来说, 这是绝对不够的。

  当事人制度是民诉考研中的重中之重, 各个学校都对此非常重视。

  在当事人制度中, 当事人的概念,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承担, 第三人制度,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含义, 特征及区别, 共同诉讼人中的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含义、特征、区别, 诉讼代表人的含义、特征、分类等等, 以及在整个当事人制度中各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区别都显得特别重要。

  这就要求各考生全面理解当事人制度, 不但要求把教材上内容吃透, 而且还需扩展一下知识, 了解一点当前学术界对此问题的争论。

  只有这样全面把握, 才可能做到游刃有余。

  总体来说, 民事诉讼法学中除了要注意一些重点问题, 还应对当前的热点问题有所把握, 因为这也是各高校出论述题的一个重点。

  民事诉讼法学中的热点问题主要有:

  1.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如程序正义或公正这是一个被当前学者们非常关注的问题, 其理论性非常强, 包含的内容也相当多。

  2.审判方式改革。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受到众多的批评, 要求逐步向当事主义的诉讼模式方向改革。

  这部分内容涉及到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庭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 庭审中的改革, 调解制度的改革等许多方面。

  3.当事人制度中的第三人制度, 特别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当前又有许多人对代表人诉讼表示关注。

  4.证据制度。

  由于证据立法已提上日程, 证据制度也变得火热。

  特别是关于举证责任及其分配, 对我国现阶段举证责任的批评, 对人民法院查证的批评及完善证人作证等方面。

  5.再审程序。

  对再审程序中法院和检察院提起再审的批评, 是存是废有很大的争议, 而且对申请人申请再审也要求完善。

  6.执行程序。

  由于正进行执行立法, 所以变得较为重要。

  如执行异议等等。

  上面所列并未包括所有热点, 还有不少的小热点问题, 希望考生平时多留意。

  对于每一个要考民事诉讼法学的考生来说, 重点和热点问题是必须把握的, 但是对于报考不同的学校的考生, 各自应侧重的地方又是不一样的。

  下面仅就个别学校来分析。

  对中国政法大学历年的考试试题分析, 可以看出:该校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的考试题型比较固定。

  基本上包括三个题型: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简答题出题范围基本上都是书本上的内容, 限于对基本知识的理解, 属于记忆的内容, 但有的在课本上的论述也并非详细, 需要考生靠平时去综合总结。

  如2000年的“简述财产保全的范围”。

  论述题的内容也基本能到教材上找到原型而且有不少是热点问题, 如2000年的“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999年的“论反诉”, 这些内容在教材上都阐述得较为详细, 但是如果公以教材上的内容为依据是很难获得高分的, 还应提出一新的见解, 当然要求能够说得有理有据。

  案例分析题大多数涉及管辖制度和当事人制度, 内容及程序问题, 这部分重在运用, 要求考生首先应理解这些内容, 还要记住一些东西。

  总体来说, 中国政法大学的考题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考查, 而且考查内容全面, 各个方面的内容都涉及一些。

  所以要求这些考生能够全面掌握教材。

  和中国政法大学出题相似的有西北政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等学校。

  北京大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的试题与中国政法大学的试题有所不同。

  相比较而言, 北京大学的考研试题题型单一, 基本都是简答题或论述题, 就考试的内容来说更侧重于对考生的理论知识考查。

  而且这些题基本都是当前理论界比较关注的问题, 有不少问题在理论界有着很大的争议, 所以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要求考生具有很强的民事诉讼法理论功底, 只有对民事诉讼法各理论及现行动态的全面掌握, 才能得到圆满的答案。

  如果考生仅限于教材上的东西, 很难在民事诉讼法学这门课中拿到高分的。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历年的考题主要有两种题型, 简答和论述题。

  从考题的内容来看, 似乎是介入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试题的内容之间。

  简答题与中国政法大学的简答题相似, 其考核的范围基本上是教材上的内容, 要求考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上的知识。

  论述题则与北京大学的试题更接近, 但其理论性比起北京大学稍弱。

  有许多问题都是热点问题。

  武汉大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的考题涉及的面比较广, 既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 又考查学生的理论知识, 相对而言, 更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考查。

  涉及的面比较广。

  其简答题有的是教材上现成的, 有的则超出了教材的范围, 出现了不少新名词, 如果考生对这些东西从未见过, 则很难正确的作答, 这要求考生扩展知识面, 加深理论修养, 特别是论述题, 基本上都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大问题, 这更需要考生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复习应注意的事项

  1.注重基础知识的复习。

  在民事诉讼法学的考试中, 不论对哪个学校的考试来说, 基础知识都很重要, 只有全面地掌握好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 考试才有信心, 考起来才会得心应手, 也就不会在考试中因为偏向某一方面而对那些自己没有注意到的题目而一筹莫展。

  2.抓住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点、热点问题重点突破。

  光是全面掌握并不能很好地应付考试, 许多重点、热点问题在教材讲的并非是非常详细, 有的也不尽合理, 它们或者只是传统观点, 或者只是一种代表观点, 这就需要考生对这些问题, 能够进一步思考, 通过阅读有关材料加深对这些重点、热点问题的理解。

  3.结合所报考学校历年考题来复习。

  正如前面所分析的一样, 每个学校考试的侧重点都不一样。

  所以考生应对所报考的学校的历年的试题要认真研究, 从中找出一些规律, 使自己的复习不至于过于盲目。

  例如对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年考试试题分析我们至少会发现一些特点:出题的题型较为固定, 内容覆盖面广但以基础知识为主, 如基本概念, 各概念的基本特征、特点, 成立的条件等等, 这些东西都非常重要。

  考生如果对报考学校的试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复习才会觉得更轻松, 更有效率。

  4.认真读懂法律条文。

  虽然考研试题是以理论考试为重点, 但是如果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条文都不熟悉的话对考试也不利。

  对于法律条文的考查比较明显的就是案例分析和有些简答题。

  考得较深入地全日制对我国有关法律条文理解或者对现行法律存在缺陷, 要求运用有关民事诉理论去批判, 改善它, 这就需要考生能够读懂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 并对之有所思考。

  5.适当地扩展一下知识范围。

  这一点对报考某些学校来说或许不是重点, 但是对于那些报考要求理论性较强的学校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

  像武汉大学历年的考题, 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有部分内容会让考生很迷茫, 根本无从下手去做, 因为这部分内容都是一些比较新颖的东西, 在教材上找不到, 这就需要考生能够关注一些问题, 绝不能做井底之蛙。

  6.加强练习。

  做练习也是必要的、这样可以适应考试。

  这里练习基本上都是指各高校历年的考题, 考生应将这些试题都写一遍, 在通过做的过程中寻找规律, 掌握做题的技巧。

  这样, 在考研中就不会因为要思考如何做答而费尽心思。

  当然, 首先要求考生做练习题是正确的, 最好是在做完了之后, 同学之间能够相互之间讨论, 发现不足, 也可以去请教老师。

  尽量使答题更完整些。

  三、参考书目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版。

  谭兵主编《民事诉讼法》, 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

  江平主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第1版。

  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

  陈桂明著《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

  张卫平著《诉讼构架与程式》,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

  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 各卷。

  刘荣军著《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 法律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

  很少来这里了, 偶尔上来看看, 看到的也都是生面孔, 当年的老友出国的出国读博的读博工作的工作, 但是相信大家都不会忘了这个曾经洒着我们的欢笑与泪水的所在的。

  黑衣骑士昨天提到几个老友都在惦记我, 很是一阵感动, 在这里为自己的疏懒向几位致歉, 同时也祝福这里所有的DDMM们心想事成;当然, 尤其是黑衣骑士和阿碧。

  看到斑竹在一篇跟贴中所列的参考书目, 感到还是有必要说几句话的。

  1.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 1998版

  2.张俊浩主编, 《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3.魏振瀛主编, 《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4.江平主编, 《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5.王利民主编, 《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6.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7.佟柔主编, 《民法总则》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8.梁慧星, 《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001版

  9.郑立王作堂主编, 《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第二版

  10.王家福梁慧星主编,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编》法律出版社, 1991年版

  11.李由义主编, 《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1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 《现代民法学》,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13.佟柔主编, 《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 1990年版

  14.王利明等著, 《民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首先, 以下几本书已经不宜作为复习的主要使用教材:

  9.郑立王作堂主编, 《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第二版

  11.李由义主编, 《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1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 《现代民法学》,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13.佟柔主编, 《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 1990年版

  14.王利明等著, 《民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由于90年代末几年我国民法学的基础学理研究可谓突飞猛进, 上述几本书除某些观点在做研究时尚可作为征引之用外, 全书的体例、观点以及说理都已相当落后。

  就我个人观点, 不但不宜再作为主要复习用书, 甚至作为考研复习的参考也都没什么必要了。

  两个例外是作为七五计划的两本可谓当时中国民法学的集大成者:

  7.佟柔主编, 《民法总则》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10.王家福梁慧星主编,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编》法律出版社, 1991年版

  不推荐作为主要复习用书, 但却至少是中国民法学界的上乘之作。

  复习主要用书学有余力的朋友值得仔细研读。

  再来看主要复习用书的选择。

  先谈谈我个人经验吧。

  我第一年复习的时候, 买了这个书单中所有的书, 有的杭州买不到我还是托朋友在北京买的。

  然后就开始坐在书堆之中开始悬梁刺骨, 一本接一本看。

  但是说真的, 进度真的不怎么样。

  看到后来我被各家学说转晕掉了, 费了好大的劲抱了一本反复看才扭回来。

  所以后来看到谢怀栻、梁慧星、杨立新诸先生说的入门要抓一本仔细精读反复思考, 实在后悔当初花的那么多精力时间走了冤路。

  且来看看斑竹贴的书单中的其余的书。

  1.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 1998版

  2.张俊浩主编, 《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3.魏振瀛主编, 《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4.江平主编, 《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5.王利民主编, 《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6.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7.佟柔主编, 《民法总则》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上开书单中:

  1.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和2.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个人S彩即为浓厚, 除学校指定以及个人爱好情形外, 不推荐。

  王利明先生所编《民法》太过于简略, 说理未透, 许多问题未予提及即被略过, 初学者易疑窦丛生而不得解, 不推荐。

  江平主编《民法》的实际编写主持人为李开国与李永军, 但本书最大缺陷就是李永军先生所写合同部分过于剑走偏锋, 虽然李永军先生学识堪为我辈楷模, 但作为考研复习之用实在过于精深。

  所以就主要用书而言, 上述书单中我推荐魏振瀛主编的《民法》, 也就是大家说的大红本。

  本书编者皆为当今学界名重一时的人物, 虽然本书也有着一些小缺陷, 但总体而言还是非常宜于初学者的。

  但就最好的民法教材而言, 我最推崇的是法律出版社的九五民商系列教材:梁慧星《民法总论》,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 张广兴《债法总论》, 崔建远《合同法》, 王利明、杨立新《侵权行为法》和《人格权法》。

  如果要考北大、人大、中政, 大红本是不够的, 必须精读这套书。

  商法教材至今国内没有很好的, 矮子中挑长个儿, 也就大红本了, 即范健先生主编的那本。

  本来期待九五规划那套, 看来等不到了, 更兼谢老已驾鹤西去, 痛哉!

  另外两个问题:

  1、关于论文:如果要考顶尖学府, 论文一定要看。

  但不必多看, 人大复印资料足矣;而且不用每篇都看, 有些太精专的文章不用看。

  考研只是考对该门学科的基础理论的驾驭和分析能力。

  2、关于专著:除非实在学有余力, 否则不用看。

  如一定要看, 看看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龙卫球《民法总论》够了。

  2、关于台湾法学论著:有朋友在看史尚宽先生的民法全书、王泽鉴先生的民法丛书和天龙八部、谢在全《民法物权论》、黄立《民法总论》、刘得宽, 真的没必要的。

  首先, 基础不实, 啃这些硬骨头真能有多少收益还是个问题——考研复习我们一定要尽力追求最小的成本最大的收益;其次, 考博看这些书可能还没必要, 考研而已, 先歇歇吧, 别低估了这些大学者。

  郑成思仅仅要求其博士生看这些书。

  当然, 这些话对民法天才不适用。

  一些个人之见, 言责自负。

  最后, 还是希望大家都能成功。

  (一)政治弱智的我如何考到73

  昨天写了一堆关于政治的, 给你发的时候网络故障, 白写了就。

  再写一遍吧。

  读了你的邮件, 第一件想告诉你的事就是你的政治开始的太早, 花的时间太多, 占用了其他科目的复习时间, 而且不一定就能把分数提上去。

  我政治73, 这个分数绝不是苦读的结果, 也不是我天生聪明。

  相反我年纪大了记忆力减退而且从小最讨厌的就是政治。

  在考前还在担心, 政治不及格, 急得直哭。

  整个政治的复习过程是男朋友指导下进行的, 我因为对政治厌恶到拿书就想作呕的地步, 所以就按着走喽。

  成绩出来以后我也很意外, 但这个结果证明了我们的用书和应试复习方法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点心得, 细数如下。

  用任汝芬的序列一打基础, 从九月份开始一天一小时足够了。

  这是市面上最薄, 废话最少的一本考研政治辅导书。

  我去年就用这套书的。

  你用其他的应该也可以, 我这句话完全是为了不被人叫托儿。

  呵呵。

  但使用方法一定是, 只看原理, 不死背。

  把马哲和政经的原理看懂把课后的原题做一做。

  毛邓世都可以押后, 那里没什么理解的东西, 有时间就翻翻, 也不用背。

  这个阶段的复习是打基础, 主要是对付选择题的, 所以原理足矣。

  其他有关主观题的东西根本不用背。

  .12月份参加两个冲刺班。

  最好找人合作, 然后交换押题资料。

  推荐的是任汝芬和陈先奎。

  去

  年我们一伙人还上了龙十一的, 不太好, 组织和授课都比较乱。

  冲刺班可以帮你节约非常多的

  时间和精力。

  主要解决的是主观题和时事。

  .考前用一两周把押的题背下来任汝芬在冲刺班上过后到考前半个月左右(具体时间上课的时候会通知你)会有几套押题卷子。

  很不错。

  我去年就靠它和陈的点题班。

  卷面一定要好。

  我在这上面占了很大的便宜。

  我男朋友去年也只考了65, 呵呵。

  因为主观题老师改得很累。

  所以你最好把字写好至少要工工整整, 而且行文再来点小文采, 老师就更高兴了。

  去年我的政治资料除大纲和考试分析外, 只用了一套任汝芬的+冲刺班, 而且序列二的题都只做了3分之一, 自己急得很, 但事实是足够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运气的成分, 比如冲刺班建议你弄两个, 是因为, 如果一个老师押得不好, 还有另一个, 两边托托就差不多了。

  这个方法是不是适合每个人, 今年会有什么变化, 我不是研究这个的没有发言权。

  如果能给考研的后来者一点点帮助我就很满足了。

  现在你的大部分精力应该放在英语和专业课上。

  如果你原来没接触过法律, 专业课还是很花时

  间的。

  (二)关于单词的一切

  今天, 说几句对于考研英语的感受。

  我的英语考了79, 其实很多同学的水平高过我很多却没有我考得好。

  这和应试复习的方法有很大的关系。

  英语其实任何考试一样, 考研英语也是有可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把分数涨上去的应对之道的。

  当然, 是分数不一定是真水平。

  A all abt the vocabulary

  考研英语的单词有几个特点: 一个是词汇超纲的极少而且遇到也不会影响到做题, 第二个是词的意思考得比较深, 第三个是有些单词是反复考的。

  因此我觉得复习考研单词有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1。

  第一阶段:9月份前要且只要达到认知大纲单词

  我想在九月份之前单词还没有认知到四千是不行的。

  用一个月的时间把大纲上的单词突击下来是很有必要的。

  这个阶段的单词只要基本认知, 并知道它的最主要的意思。

  没有必要把大纲上的每个意思都背下来。

  书呢我去年开始用的是星火巧记速记精练。

  书是好书, 但是对考研来说超纲词太多了。

  回想起来我觉得大纲就够了如果觉得太干, 不好背, 可以配合一本王若平的考研词汇扎记之类(具体书名忘了反正也是考试虫系列的), 把大纲词在上面划出来, 超纲的一律可以不理。

  这是真的。

  单词还是要在阅读当中才能真正地学通的。

  尤其对于考研来说, 它常会考一些不太常见的意

第四篇: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 初次接触时, 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 发现其实并非如此, 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 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首先, 对于法理学, 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 在整个法学体系中, 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 同时也是基础知识, 如何谓法律关系, 何谓法律行为。

  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

  所以, 在我眼中, 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 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

  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 主要是因为:第一, 从表层讲, 学习法理学, 我们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

  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 对于这些, 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 而不用死记硬背。

  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 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 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 我们就有资本升级, 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

  第二, 从深层讲, 法理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

  剥开第一层, 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 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 剥开第二层, 再加以继续追问, 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 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 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 发散思维。

  最终, 我们会发现, 褪尽所有的束缚, 嗨, 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 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

  总之一句话, 对于法理学, 在学习时, 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

  度, 在思考运用时, 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第五篇:学习法理学的感受

  法学11级四班

  姓名:杨东铃

  学号:128012011131

  学习法理学的感受

  时间无情的在我们年轻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 不知不觉间, 学习法理学已经半个学期了。

  在这段时间里面, 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 使我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 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

  就在我处在迷茫时, 它走入了我的心间。

  它就是法理学。

  它就像朋友一样帮助我, 像我的父母一样疼爱我, 像老师一样关心我。

  在这盏明灯的指引下, 我走出了迷茫期, 大步迈向充满阳光的大道。

  在正式上课之前, 我预习了法理学这本书, 竟然有些看不懂, 里面大都是一些理论的内容。

  后来听了张老师的课逐渐明白了法理学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科学。

  对国家制定“法律”进行“理”的研究, 即法律规范的合理合法性, 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时, 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这些原则和精神同公民认知、社会现状息息相关, 当今社会主要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

  学习法理学应当要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的研究的学科都研究法或法律现象,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不同之处在于,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现象的一般性问题, 而不是法或法律现象某一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在我国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运行论、法的关系论、法的价值论等五论。

  法理学的功能有

  1、法理学是法学的入门与向导。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属于理论法学, 它提供的不是具体的、实用的知识, 而是抽象的、基础的理论, 如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 这些基础理论不仅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入门的知识和理论, 也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理论的指导。

  2、法理学能启蒙和传承法律精神。

  在法学的所有学科中, 法理学是最具思想性的一门, 它是以启蒙和传承法的精神与理念为核心的。

  3、学习法理学可以培养与训练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所特有的思维方式, 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的职业技能, 而法理学中承载着培养与训练人们法律思维方式的功能。

  因此,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非常重大。

  我认为学习法理学时应该注意切忌死记硬背, 尽量多思考, 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 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 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 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

  不然容易步入学习法理学的误区。

  上法理学的课程时, 老师讲得生动形象, 通俗易懂。

  并在讲课期间插入一些例子, 使我在课前预习不懂的问题在老师授课时迎刃而解, 对法理学的学习信心更大了。

  我相信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同学们认真听课下会在法理学这方面有更深的造诣。

  我为能掌握这种实用的思维工具而骄傲, 我应该好好学习法理学知识。

  以上就是“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优秀范文5篇)”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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